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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傅爾布萊特各項獎助學金

傅爾布萊特計畫相關單位

國際教育協會(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Education, IIE):
負責學生研習(包含攻讀學位及非學位研習)、學者研究之申請和相關活動。IIE與美國國務院簽約,協助處理傅爾布萊特計畫學生類獎助及各項學前訓練課程、學者類獎助及各項美國文化認識活動的相關行政事宜。總部位於紐約,並於美國各區分設辦公室,協助當地學人處理傅爾布萊特獎助計畫相關事宜。

傅爾布萊特外國獎學金委員會(J. William Fulbright Foreign Scholarship Board, FFSB):
由美國總統親自提名之12位教育及公共事務領導者所組成。負責規劃制定傅爾布萊特計畫的行政規範、遴選要點,並審核各傅爾布萊特計畫之獎助金提名人,確認正式成為該計畫之受獎人。辦公室位於華盛頓特區。


申請流程

(一) 提出申請:1) 線上申請;2) 郵寄資料
(二) 承辦人員檢查整理資料
(三) 審查委員會審查/ 面試
(四) 學術交流基金會董事會確認提名
(五) 承辦人員以書面通知審查結果,並轉交資料給IIE做技術性檢查,並轉給FFSB做最後審核。
(六) 位於華盛頓特區的FFSB通知最後審核結果,確認學人身分。

 

申請資格

  • (一)申請人須為設籍並居住在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公民。持有美國護照或綠卡者 (包括雙重國籍者) 不得申請。申請人若在申請截止日的前六年內,已在美國居住超過五年,(一年內在美國居留時間逾9個月即視同一年),亦不得申請。
  • (二)服務於美國國務院轄下相關機構及本會者,在任職期間及離職後一年內,本人及眷屬皆不得申請傅爾布萊特計畫相關獎助學金。
  • (三)受獎人須經美國傅爾布萊特外國獎學金委員會(FFSB)審核通過後,方具有傅爾布萊特交換學人之身分。
  • (四)當申請者甄選條件相同時,本會將以未曾赴美研習者、未曾接受過本會獎助者為優先錄取順位。簽證為J-1學者類獎助者,可接受一次以上的傅爾布萊特學者類獎助;簽證為J-1學生類獎助者,可接受至多兩次的傅爾布萊特學生類獎助。

獎學金列表及申請細節請參考傅爾布萊特獎助學金 > 獎助學金總覽